故事志 > 生活 > 正文

​戴了14年的“强奸杀人”帽终于被摘下:山东张志超被判无罪

2024-07-15 22:03 来源:故事志 点击:

戴了14年的“强奸杀人”帽终于被摘下:山东张志超被判无罪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宣判,张志超、王广超判处无罪。

戴了14年的“强奸杀人”帽终于被摘下:山东张志超被判无罪

张志超、王广超案子的重审重判,终于摘掉了张志超带了14年的“强奸犯”的帽子。同时,也获得了网友的一致好评。

一场持续了14年的案子被重审重判,有网友会问:这究竟是一起什么案子?

让我们根据时间线回顾一下案情的始末。

戴了14年的“强奸杀人”帽终于被摘下:山东张志超被判无罪

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失踪。1个月后,2月11日该校一名老师报案称:“在学校西侧三楼一停用的厕所内发现一具女尸”。

接警后,警方认定此尸体是已经失踪一个多月的女生高某,认为该校学生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2006年3月6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同时以“包庇罪”判处张志超的同学王广超有期徒刑3年。

2011年,张志超在母亲马玉萍探监会见时首次“喊冤”,称自己曾遭刑讯逼供。从此马玉萍为儿子走上申诉之路。

多位律师指出了疑点:判决书认定张志超作案的时间是3分钟,2005年1月10日早上6:20-6:23,他在这三分钟内完成强奸、杀人、藏尸,还要下楼跑了100多米穿过跑操的人群去买钥匙,并把锁换了,并且交代王广超不去报案,而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是不可能完成的。

因为在2006年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张志超作出判决时,张志超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抗诉。所以在2012年,临沂中院和山东省高院分别于3月19日和11月12日驳回了马玉萍的申诉。

甚至在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不予提起抗诉。

然而,到了2015年,山东省检察院开始复查“张志超案”。

2016年4月15日,山东省检察院告知马玉萍:因案情重大复杂,复查延期。并于2016年4月25日、2016年12月13日和2017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三次通过远程接访系统进行视频接访了解该案案情,并正式立案审查。

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志超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再审。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

此后2018年-2019年间,连续六次对该案延长审限。直到2019年12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检方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疑罪从无。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无罪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1月案发时,张志超不满16岁,2020年5月,张志超将满31岁!

张志超案律师表示:应该会提起国家赔偿,我们还在商议中。

但即使申请了国家赔偿,也无法挽回已经逝去的14年光阴了。

曾以“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王广超说:人都是有理智的,事情来龙去脉搞清楚了,就没必要怪张志超了。张志超也是受害者,我也是受害者,包括高某家里也是受害者。我们三家都是受害者,因为这个案子牵涉到一起。

正如王广超所说,这起维持了十数年的案件,不论是对于2005年受害的女孩高某,还是今天无罪释放的张志超,甚至还有以“包庇罪”判处的王广超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悲剧。他们三人都是受害者。

虽说是浪费了14年的宝贵青春,对于张志超来说,总算是重获自由,并且抹去了人生的重大污点。

这件事情总算可以告一段落。

戴了14年的“强奸杀人”帽终于被摘下:山东张志超被判无罪

但是对于那名受害的女孩以及受害者的家属来说,这件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

原因很简单:张志超如果不是真凶的话,那么真凶至今仍旧逍遥法外。

死者仍旧无法瞑目,而真凶还有可能继续害人。

小编唯有期待公安机关能够继续努力,就如同前年破获“白银杀人案”一样,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彻底破获14年前的这桩悬案,为死者讨回公道,为社会除掉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