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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村支书被羁押1535天后获释 家族多人曾被控“恶势力团伙”

2024-07-13 13:10 来源:故事志 点击:

河南一村支书被羁押1535天后获释 家族多人曾被控“恶势力团伙”

11月12日,57岁的刘华走出看守所大门,被羁押1535天后重获自由。

2004年至2013年间,刘华曾担任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万金店镇宋刘村委党支部书记。2017年8月,已经卸任村支书4年的刘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捕,随后,他的多名亲属亦因涉嫌妨害作证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被捕。此案两度被发回重审并两次指定管辖,2021年11月10日,登封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向登封市法院提出决定撤回起诉。次日,登封市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同日,登封市检察院正式对刘华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家族多人被控多项罪名

并被补充指控为“恶势力团伙”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案件资料显示,导致刘华被捕的“故意伤害罪”案件基本情况为:平舆县检察院指控,2012年4月,刘华伙同他人因琐事与被害人刘某臣发生矛盾而引起打架,在打架过程中,刘华等人将刘某臣打伤;经鉴定,刘某臣所受损伤为轻伤。

2018年2月,平舆县检察院以刘华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其妹妹刘喜红犯妨害作证罪,其侄子刘元犯妨害作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其外甥宋家宝犯伪证罪,向平舆县法院提起公诉。随后,刘华的儿子刘威,侄子刘良、刘冲,亦分别被指控涉嫌骗取贷款、逃税、故意伤害、妨害作证等罪名。

2018年5月,平舆县法院以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判决刘华等人有罪,其中刘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宣判后,刘华等人提出上诉,驻马店中院经开庭审理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平舆县法院重新审判。

在重审过程中,平舆县检察院于2019年1月25日向平舆县法院追加起诉,在原指控罪名基础上,又增加两个罪名,补充指控刘华另犯强迫交易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刘喜红另犯伪证罪,并补充指控刘华等人系家族恶势力犯罪团伙。

平舆县检察院称,以刘华为首的家族恶势力犯罪团伙,“纠集社会人员,在长达十几年间,巧取豪夺、充实其经济势力,殴打谩骂、巩固其干部身份,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实施违法犯罪,民怨极大。”

平舆县检察院还称,刘华等人把持基层政权,藐视党委政府;巧取豪夺,侵吞国家集体财产;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群众,殴打干部;非法占有破坏耕地、毁坏河堤、超范围经营窑厂;编造虚假材料,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威胁金融机构人员,强占金融机构土地;肆意挑衅、威胁国家工作人员;以上访要挟领导,谋取个人私利。

两度发回重审两次指定管辖

检方终于作出不起诉决定

针对检方的指控,刘华等人辩解称,这些指控均不属实,相关罪名系捏造。

2019年6月12日,平舆县法院作出重审判决,认定刘华等人行为具有恶势力性质,以故意伤害、诈骗、敲诈勒索等罪,判处刘华有期徒刑23年。刘华妹妹、侄子、外甥等人亦分别被定罪获刑。

刘华等人再次上诉后,其辩护律师对此案管辖权提出异议,2019年11月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郑州中院审理该案。

2021年1月28日,郑州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该案再度被发回平舆县法院重新审判。

2021年3月30日,河南高院再次作出指定管辖决定书,指定登封市法院审理该案。

2021年11月10日,登封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向登封市法院提出决定撤回起诉。次日,登封市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同日,登封市检察院正式对刘华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刘华辩护人、北京京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勇表示,此案两度被发回重审并两次指定管辖,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这显示出了河南司法机关对此案的重视,彰显了司法机关坚守法治理念,在涉黑涉恶案件中“不拔高”“不凑数”。

“很开心,压在心里的重担终于卸下了。”11月14日,刘华家属对红星新闻记者说,此前,检方对其多名家族成员指控了多个犯罪事实,并指控为“家族恶势力犯罪团伙”,使用了“巧取豪夺”“横行乡里”等贬义色彩极重的词汇;检方最终作出撤诉决定,也从法律上证明,上述指控均不属实,均无事实依据。

刘华家属说,对检方撤诉这一结果非常满意,感谢司法机关坚守法律底线,后续将考虑申请国家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编辑 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