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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仍然同居按照什么处理

2025-01-12 21:00 来源:故事志 点击:

协议离婚后仍然同居按照什么处理

协议离婚后仍然同居,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同居期间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收入,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都属于个人财产。并且同居关系双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单方面解除,不需要去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后仍然同居按照什么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离婚协议书有如下作用:证明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可作为当事人主张分割财产、要求子女抚养权的书凭证。若当事人因离婚再次产生纠纷而起诉的,该离婚协议还可作为证据使用。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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