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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后,原参公人员个人身份待遇暂时不变

2023-12-18 16:17 来源:故事志 点击:

如何看待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后,原参公人员个人身份待遇暂时不变

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完成的同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被划分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改革,也同步完成。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也就没有了参公的政策和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不再参公。对于已经登记了的参公人员,其身份暂时保留。

有三类人员,个人参公身份不受影响:1、军转、省考、群团、选调生等六类人员可以自由转任;2、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人员,依然保留了“行政执法公务员”的身份;3、部分随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的参公人员,调剂使用行政编制,转换为公务员身份。

除此而外,其他参公人员如何进一步改革,还要待相关人事改革对接政策出台。包括六类可自由转任人员,其转任的前提是有行政岗位、行政编制空缺,存在转任理论可能,但实际操作性不高。

那么,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这些没有了参公单位支撑的参公人员,也就成了无根之水。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所有失去了参公岗位的参公人员,其个人身份和待遇不受影响。换句话说,个人职务晋升、工资套改、退休等,都按参公公务员对待,而不是按事业人员对待。原来享受的参公人员的待遇,比如公车补贴等,保留不变。

《公务员法》和新《公务员法》修订草案,都对公务员“提前退休”有明确规定,工龄满30年,或者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工龄满20年的,都可以申请退休。机构改革方案同时规定,机构改革中涉改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提前退休。在省市县各级党政机构改革过程中,在“人员转隶”工作开始后,满足上述两种情况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都可以提出申请。非公务员身份的事业人员,也可以在事业单位改革的人员转隶阶段,按当地人事管理政策申请。

真宁腔调,贴心提示:

文章看点:1、事业单位剥离划转行政职能后,不再参公;

2、已经登记为参公人员的,身份、待遇暂时保留;

3、参公人员身份保留,晋升、福利、工资套改等不受影响;

4、涉改人员可提前退休。